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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管理(代码:125601)

发布时间:2020-06-15 编辑: 点击:[]

一、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是与工程建设领域相关的专业性学位,主要研究工程科学方法和管理科学方法如何有效结合,以实现工程效益最大化,是工程技术与管理理论的集成,具有“工程+管理”复合特性,侧重于工程应用,旨在解决工程实际问题。主要针对工程实践而进行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与控制,具有系统性、综合性和复杂性。因此,其培养目标为:

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身心健康;既具有扎实的工程技术基础,又具备现代工程管理能力,能够从事工程项目规划、决策、实施、运行等全过程管理,具备综合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层次工程管理专业人才。

(二)培养要求

适应工程建设发展的迫切需要,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物流工程领域对工程管理人才知识、能力与素质需求,采用与企业联合培养的模式,着力培养管理创新能力和工程实践能力,掌握工程管理的先进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善于解决工程管理领域的实际问题。

本学位点毕业生应达到以下标准:

(1)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具有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和开放敏锐的创新思维;

(2)具备系统的工程管理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解决工程管理问题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

(3)具有较强的管理创新能力以及解决工程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4)具有较强的组织、指挥、沟通和协调能力及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5)掌握一门外语,能顺利阅读工程管理领域的文献资料。

二、学科简介及培养方式

(一)学科简介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工程管理与房地产学院,始建于1983年,设有工程造价、工程管理(BIM方向)、工程管理(引进美国欧道明大学本科课程)、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物业管理、农林经济管理等本科专业;现有房地产开发与建设管理、农林经济管理、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3个学术型硕士点,农业、工程管理2个专业硕士点。学院现有教职工64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共38人,拥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54人。是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BIM教学实践基地、BIM师资培训基地,拥有省内唯一省级“BIM技术与智慧建造河南省工程实验室”和 “基于BIM技术的工程造价虚拟仿真实验”平台。设有建业房地产研究院、房地产经济研究所、城市发展研究中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研究所等研究机构。近五年来,学院老师主编或参编教材25部,主持国家级、省部以上科研项目30多项。学院培养出的毕业生大部分已经成为行业内中坚力量,尤其是在工程造价和房地产界享有较高的声誉。

(二)培养方式

1.采取课程学习、实践训练、论文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实行多学科综合、宽口径培养。课程学习与校外实践要紧密衔接,课程学习在校内完成,实践教学、科研在实习单位或校外实践基地联合完成。根据培养需要与建立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加强研究生的实践训练,促进实践与课程教学和学位论文工作的紧密结合,注重在实践中培养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实践训练不少于6个月。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实践环节从第一学年结束后的暑假开始到完成毕业论文答辩,主要有在岗实践、专题调查、科学研究等,累计不少于12个月,并结合实践进行论文研究工作。

2.实行双导师制

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校内、外导师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有高级技术职称。实行学位论文导师负责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聘请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研究项目、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吸收本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实践领域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最好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共同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三、学制与学习年限

学制2年,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体系

(一)学分设置

1.课程学分

公共基础课6学分,专业必修课123学分,专业选修课不少于10学分。

2.实践学分

校外实践4学分。学术交流与学术报告2学分。

3.学位论文学分

硕士学位论文6学分。

(二)课程设置及学分表

见附表1。

(三)跨学科专业、同等学力的研究生补修学分

应根据研究方向补修2门相应的本科生课程,但补修课程不计入学分。补修课程可参考下面的附表2选择或是导师指定的其它本科专业课程。

所修总学分要求不少于40学分,课程分公共学位课、领域主干课、选修课、校外实践训练、学术交流与学术报告等。其中公共学位课、领域主干课不少于18学分,选修课不少于10学分,校外实践4学分,学术交流与学术报告2学分,学位论文6学分。对于跨学科专业、同等学力的研究生,应根据研究方向补修相应的本科生课程,但补修课程不计入学分。

五、其他培养环节

(一)专业实践

实践教学是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环节,鼓励工程硕士研究生到企业实习,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工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 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

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所在专业类别或领域的培养方案要求,与导师一起制订专业实践计划,列出专业实践的具体内容。专业实践结束后需提交“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登记表”,完成1篇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实践总结报告,并在本专业领域内进行交流。

(二)中期考核

工程管理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参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中期考核在入校后第3学期期初完成,主要考核内容及权重为,政治思想及道德品质表现(20%),课程学习、学分及学业成绩(20%),科研能力及学位论文开题情况(40%),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情况(20%)。考核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三)学位论文

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选题直接来源于本行业具体实践,必须明确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专业学位论文力求反映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可采用调研报告、应用基础研究、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等形式。学位论文字数,可根据本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要求确定。

六、毕业学分及要求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行学分制,每门课程2~3学分,总学分不少于40学分,其中课程学习28学分,实践环节6学分,学位论文6学分。

七、个人培养计划

(一)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入学后一个月内,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培养方案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包括课程设置、学期安排、学习与研究进度要求等。在第一学年结束前,制定专业实践计划,包括实践的时间、内容、方式等。在专业实践过程中,在双导师指导下制定学位论文写作计划,包括论文开题时间、写作时间安排等。

(二)个人培养计划是对研究生进行培养和毕业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个人培养计划一旦确定,就应严格遵守。在实施培养计划过程中,如果确有特殊原因而提出修改者,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导师同意、院系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报研究生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

八、毕业与学位授予

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完成专业实践报告,完成硕士论文并通过答辩者,可获得工程管理专业硕士学位。

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其它工作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及学位管理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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