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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农业硕士:农村发展(代码:095138)

发布时间:2020-06-15 编辑: 点击:[]

一、培养目标和要求

(一)培养目标

农村发展领域农业硕士是与该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主要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培养能够掌握社会学、管理学和发展规划等学科的农村发展理论和知识、能够运用其中的工具和工作方法对农村发展问题进行分析和应对的实践型、应用型和专业型的高层次农村发展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领域包括农村公共管理、农村社会发展、农村发展规划、农业农村发展四个方向,培养要求如下:

1.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树立科学发展观,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熟悉农村发展领域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正确认识和分析农村发展领域的现实和实际问题;掌握农村发展的理论、方法和工具,能够阅读和综述农村发展领域的中外文文献,掌握论文写作能力;能够运用农村发展领域的理论、方法和工具,对农村实际问题进行分析和应对,具有独立承担农村发展领域实际工作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阅读本领域的外文资料,了解和掌握本领域的技术现状和国际发展趋势。

二、招生对象及入学考试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二)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由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和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组成。

三、学制及学分要求

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农村领域研究生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为2年,其中论文开题工作在第二学期进行,科学研究、撰写论文及论文答辩的时间不少于1年,最长学习时间不超过3年。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每门课程原则上不超过32学时。实践环节从第一学年结束后的暑假开始到完成毕业论文答辩,主要有在岗实践、专题调查、科学研究等,累计不少于12个月,并结合实践进行论文研究工作。

所修总学分要求不少于32学分,课程分公共学位课、领域主干课、选修课、校外实践训练、学术交流与学术报告等。本专业研究生要求至少修满32个学分,其中公共学位课、领域主干课不少于16学分,选修课不少于10学分,校外实践4学分,学术交流与学术报告2学分。对于跨学科专业、同等学力的研究生,应根据研究方向补修相应的本科生课程,但补修课程不计入学分。

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成绩综合考评实施细则》,本专业研究生所修公共学位课、领域主干课、选修课须达到相应要求,实践训练、学术交流与学术报告须符合相关规定。未修满规定学分者,一律不得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四、培养方式

(一)采取课程学习、实践训练、论文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实行多学科综合、宽口径培养。课程学习与校外实践要紧密衔接,课程学习在校内完成,实践教学科研在实习单位或校外实践基地完成。根据培养需要建立稳定的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农村发展领域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加强研究生的实践训练,促进实践与课程教学和学位论文工作的紧密结合,注重在实践中培养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实践训练不少于6个月。采取校内课程学习和校外实践研究相结合的学习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每门课程原则上不超过32学时。实践环节从第一学年结束后的暑假开始到完成毕业论文答辩,主要有在岗实践、专题调查、科学研究等,累计不少于12个月,并结合实践进行论文研究工作。

(二)实行双导师制

鼓励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校内、外导师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有高级技术职称。实行学位论文导师负责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聘请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研究项目、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吸收本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实践领域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最好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共同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五、课程设置及培养环节

农业硕士农村发展领域研究生达到毕业标准的总学分不低于32学分;其中,包括公共学位课、领域主干课的课程学分不低于16学分,选修课课程学分不低于10学分,学术交流与学术报告2学分,实践训练4学分。提倡研究生以本领域及所选研究方向的课程为主体,同时在导师的指导下,可选择一些能拓宽知识面,提高实践能力的相关专业课程。

(一)课程设置

1.公共学位课(8学分)

(1)政治理论课3学分

(2)外国语3学分

(3)现代农业创新与乡村振兴战略2学分

2.领域主干课(8学分)

(1)农村社会学2学分

(2)农村公共管理 2学分

(3)农村发展规划2学分

(4)社会调查与研究方法2学分

3.选修课

(1)农村公共政策分析2学分

(2)发展项目管理与评估2学分

(3)农村扶贫与发展2学分

(4)农村组织与管理2学分

(5)农业技术传播与应用2学分

(6)农业推广理论与实践2学分

(7)文献综述与论文写作2学分

(8)农村土地规划与利用2学分

(9)农村自然资源与管理2学分

(10)农村环境治理与生态建设2学分

其中,农村社会学、农村发展规划、农村公共政策分析等为特色课程。具体的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参见附表1

对于跨学科专业、同等学力的研究生,应根据研究方向补修2门相应的本科生课程,但补修课程不计入学分。补修课程可参考下面的附表2选择或是导师指定的其它本科专业课程。

(二)培养环节

1.实践训练(4学分)

积极联合相关行(企)业,建立稳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围绕本领域学位授予要求制定实践训练大纲,组织开展实践教学工作,实践训练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培养单位要加强对研究生的实践环节的定性定量考核,考核通过者方可取得相应学分。

2.其他环节

其他环节包括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论文初审、毕业答辩、学术交流与学术报告等。

其中,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论文初审、毕业答辩每个环节学院都会组织研究生和导师进行汇报和指导,并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评价,在指导小组由五名导师组成的情况下,三名(包括三名)导师不同意通过,就给予相应的处理。

学术交流与学术报告环节,要求研究生积极参与,学院给予一定的支持和帮助,合计总次数不能少于7次。

六、学位论文要求

(一)选题要求

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农村区域发展、农村公共管理的需求,对解决农村社会发展问题、农业农村管理问题具有直接应用价值。论文应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够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现代管理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论文形式

学位论文应反映研究生综合运用知识技能解决农村区域发展、农村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可将研究论文、项目(产品)设计、调研报告、案例分析等作为主要内容,以论文形式表现。

(三)评审与答辩

学位论文的评审应着重考查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农村区域发展、农村公共管理方面实际管理问题的能力。要审查学位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

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同时要求提交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毕业论文。

学位论文应至少有2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应由3~5位来自高校科研机构、农业农村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专家组成,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家,导师不得担任本人指导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委员。

七、学位授予

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农村发展领域论文的选题、开题、论文指导、中期检查、论文评阅、学位论文要求在满足学校学位论文工作要求的基础上,应结合专业特点,论文字数应在2.5万字以上,要求综合应用多种研究方法;内容有深度,能理论联系实际;表述规范,有大量的实际调查;对研究的问题有新的见解,研究结论和建议等在本学科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参考文献要求在35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5篇以上,相关著作5部以上;学位论文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写作,交导师签字认可,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学位论文答辩小组审阅,经审阅同意参加答辩,并通过答辩者,方可授予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

完成课程学习及培养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而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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