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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与房地产学院关于2023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4-11 编辑: 点击:[]

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河财政教〔2022〕2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河财政教〔2017〕6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2023年度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制定工程管理与房地产学院2022级本科转专业实施方案。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2022级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转专业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王 华 张 扬

副组长:王新坡 陈金波 张改清 曹 飞

成员:朱丽娟 宋素亚 陈卫华 张 威 杨德磊 张静霞

二、转专业工作安排

(一)申请转专业资格的一般规定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2022级本科学生,思想品德优良、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且身心条件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二)不得申请转专业的情形

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河财政教〔2022〕2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2023年度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规定和通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能转专业的;

2.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申请转入普通专业的;

3.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的;

4.受到纪律处分未解除的;

5.申请二次转专业的;

6.低录取批次转入高录取批次学习的;

7.专业分流后,申请转入同一大类其他专业的;

8.存在考试作弊情况的;

9.无其他正当理由的。

(三)录取批次之间的限制

1.普通本科一批专业录取学生可申请转入本科一批其他专业、本科一批较高收费专业、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2.本科一批较高收费专业录取学生可申请转入本科一批较高收费其他专业、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3.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学生,可申请转入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其他专业;

4.艺术本科专业录取学生可以申请同艺术门类其他专业;

5.普通专科录取学生可以申请专科批次其他专业。

(四)优先考虑情形

符合申请转专业条件学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1.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在录取专业学习的;

2.因创业休学学生,复学后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3.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4.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学生复学(或入学)后原专业不再招生的;

5.学生申请转专业前,已修读课程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3.90及以上,且在本专业全部学生成绩排名前1%的学生。

(五)各专业转出学生报名提交材料

另见《工程管理与房地产学院2022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考核方案》。

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全部材料或材料不合格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六)转出审核专家组成立

学院成立审核工作组开展工作,根据审核考核方案对申请转出学生进行综合考核。

(七)审核成绩确定细则

另见《工程管理与房地产学院2022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考核方案》。

专家考核组根据学业成绩、笔试和面试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后确定转出学生名单。对确定转出学生名单,由学生申请转入的学院、专业进行转入考核。对转入院系考核没有通过者,转出院系无条件接受学生回到原专业继续攻读完成本专业的学习。

(八)时间安排

4月13日-17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转专业其他规定

按照学校部署完成转专业各项工作,接收转专业申请、完成考核并确定名单。对于报名转出但未被申请转入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在进行再次申请转出。

三、学院各专业接受转入学生资格和时间安排

为确保学生良好的竞争环境,学院对接受转入学生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则与程序,综合考虑学生兴趣特长、表彰奖励、身心条件、学习成绩等因素,择优选定接收适合本专业培养要求的学生。为此,特制订工程管理与房地产学院接受转入学生具体考核方案。

(一)转入工程管理与房地产学院学生资格和录取办法

符合学校免考核条件的,无需参加考核,录满为止。如果超指标,申请者需全部参加面试,面试后按照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符合报名条件并提交转入申请的(其中: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只招收理科生,其他专业文理兼收),必须参加由工程管理与房地产学院组织的考核,2023年学院对申请转入的学生具体要求是大学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最终学生的考核总成绩按高低排序,经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认定审核通过后,择优录取。

(二)考核成绩认定办法

另见《工程管理与房地产学院2022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考核方案》。

(三)考核时间安排

学院考核时间定于4月19日-2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转专业时间安排

(一)4月6日-7日,学院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包含转专业工作小组名单、考核细则、考核方式和内容、时间安排等)、填报2023年度各专业拟接收人数呈报表(附件1),于4月7日17:00前报送教务处备案。

(二)4月8-10日,教务处汇总全校各院系转专业工作方案,报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学院公示本院的转专业工作方案及各专业拟接收人数。

(三)4月11-12日,符合转专业报名条件学生填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学生转专业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参考附件3)。4月12日17:00前,学院收集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转专业申请表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四)4月13日-17日,转出院系审核公示。转出院系将转专业工作小组审定的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并由院长在公示无异议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转出意见并加盖院系公章。各院系于4月17日17:00前将拟同意转出学生申请表、《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4)报送教务处。

(五)4月18日17:00前,教务处将审核通过的转专业申请表交至转入院系。

(六)4月19日-25日,转入院系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考核及公示。转入院系将转专业工作小组审定的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转入院系须在公示无异议的拟同意转入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转入意见(院长签署“同意转入工程管理与房地产学院专业”并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4月25日17:00前将《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5)、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报教务处备案。

(七)4月26日-28日,第二阶段转入考核及公示。第一阶段转入学院未接收学生,可在原申请表中补充填报第二阶段志愿学院及专业,并于4月26日12:00前交送至转入学院(第一阶段转入人数未达到拟接收人数的专业所在学院),由转入学院组织考核及公示。各学院于4月28日17:00前将第二阶段公示无异议的拟转入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5)报教务处备案。

五、其他规定

(一)获准转专业的学生档案,转出学院应于新学期第一周内移交学生转入学院,学生转入学院接收档案时须将转专业申请表放入档案袋内妥善保管,并做好交接手续。

(二)获准转专业学生学费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收费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三)对已初步审核通过转专业的学生,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被退回原专业学习:

1.在2022-2023学年第2学期受到纪律处分的;

2.发现有其它不符合转专业规定的。

该项工作由学生原所在学院负责监督执行,并于2023-2024学年第1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将有上述情形的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

六、工作要求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转专业、专业分流工作涉及学生专业选择,关系学生切身利益。我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则与程序。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结果透明,按要求及时做好各环节公示工作。学院会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综合考虑学生兴趣特长、表彰奖励、身心条件、学习成绩等因素,择优选定接收适合本专业培养要求的学生。

(二)及时报送材料

转专业工作程序多、时间紧、任务重,各项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时间安排才能顺利进行。因此,每个环节都要按时完成,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教学办公室应及时提交各个环节的材料,确保学院转专业工作能有序按时顺利完成。

工程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2023年4月7日

(初审/王璇 复审/曹飞 终审/王华、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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