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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1 编辑: 点击:[]

各班级: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以下简称“研考”)将于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进行。为确保研考工作安全平稳,切实维护研考的公平公正,现就加强研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研考期间人员管理

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研究生考试期间,各班级要重点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严防学生特别是特定专业学生参与替考、“助考”等舞弊活动。要组织开展集体教学或文体活动,并严格考勤,确保人人在位。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开展集体活动的,在研究生考试时间段内,由班级专人负责以点名登记等方式准确摸清学生动态。对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离校,确需请假的,必须经学院老师批准。

二、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

引导学生充分认清参与考研辅导活动的弊端和危害,共同坚决制止考研辅导现象的蔓延。严禁在校学生参与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提供设施场所给考研辅导活动,坚决清理、取缔在学校内部进行的考研辅导活动。要对学生进行专门教育活动,引导其认真学习,注重平时积累,提高自身素质能力,自觉抵制片面应试倾向,克服过度依赖考研辅导活动的心理,纠正盲目参加考研辅导活动的倾向,谨防受骗上当。

三、加强宣传和警示教育

班级要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组织学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相关教育宣传片,正面引导学生。搜集考试作弊入刑案例用以开展警示教育,使考生充分认清涉考违法违规的的严重后果。引导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谨慎帮助他人有偿或无偿解答问题,避免在未知状态下涉入舞弊活动。使用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及时推送“诚信考试、作弊判刑”相关内容,确保教育形式易于接受,教育效果入脑入心。

四、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学院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生参与“助考”、替考等舞弊活动的,对涉事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工作没有到位的相关政工干部,要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舞弊活动情况反映电话:0371-86159151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工程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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