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工程管理与房地产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7-09-04 编辑: 点击:[]

为切实做好工程管理与房地产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 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 号)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河财政文[2017]6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推免生工作组织结构

为保证工程管理与房地产学院推免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依据学校上述文件提出的原则和要求,成立工程管理与房地产学院遴选工作组和遴选监督工作组。

(一)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楠

副组长:郭春显 李培媛

成员:刘社 张扬 张改清 曹飞 李俊杰张静霞 袁媛

魏帅科(院学生会主席) 学生代表1名

(二)学院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杜纪锋

副组长:丁林波

成员:张丞宇 马勇 陈志锋 刘海阳 周涵 徐景扬(学生团副)

二、推免生基本条件

(一)推免生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思想道德表现优秀,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信念和信心、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能自觉遵守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积极向上,示范作用明显,得到师生公认。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方向)排名进入前 20%。其中,必修课程无不及格科目;非外语专业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达到425分及以上(或其他语种通过全国四级考试),或雅思成绩5.5分以上,或托福成绩80分以上,外语类专业学生应通过外语专业四级考试。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7.对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或在全国性竞赛活动中获奖者,由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遴选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的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的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三、拟推免生排序与名单确定

学院于9月5日前公布各专业前六学期所学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进入前 20%人员名单。

1.综合得分计算办法

Z(综合成绩)=X(学习成绩) +S(素质成绩) +M(面试成绩)

其中:学习成绩占 90%,素质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

学习成绩(X)是指学生的前三年(五年制为前四年)所有课程历年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各课程成绩的计算均按首次考核的成绩确定,具体由教学办根据教务管理系统审定。

素质成绩(S)是指学生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审美素质以及心理素质等方面的综合成绩。素质成绩主要依据《工程管理与房地产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综合确定,并折合为100分。

面试成绩(M)是指通过面试考核学生的外语能力和科研潜质取得的成绩。面试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2.拟推荐名单的确定

学院在满足推免条件的申请者中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若排名在前的学生放弃推免资格,则依次进行递补)。

3.申报推免生应慎重考虑,诚实守信,一经自主选择并被确定接收,不得提出放弃,否则学校将不诚信记录记入档案。

四、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在毕业前的最后一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申请推免或免试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并证明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3.最后一学年有必修课成绩不及格的;

4.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或其他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未取得合格成绩者;

5.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的。学术成果记录或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者。

五、学院推免工作流程

时间

工作内容

8月31日

制定学院的推荐工作实施细则,并向学生公布。公布专业前六学期所学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进入前 20%人员名单,并通知到相应每一位学生。

9月5日

通知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提交申请到教学办,填写《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9月8日

根据学生提交证明材料情况,学院组建专业面试小组和英语面试小组进行面试,确定拟荐推免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首页公示3天。填写《推免生登记表》和《推免生结构表》,同时向教务处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

六、监督和申诉

1.学生对推免遴选过程及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我院监督工作组提出申诉,申诉程序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执行。

2.遴选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于违规操作或工作失职者,将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教学办电话:0371-86233879 陈老师:13633715951

监督电话:0371—86159225 86159151

张老师:18503885127;周老师:18638930810

邮箱:hncygcx@163.com

 

                                                 工程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2017年8月28日

上一条:工程管理与房地产学院推免生面试工作管理办法 下一条: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工程管理与房地产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