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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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学生在公共水域游泳戏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9 编辑: 点击:[]

工程管理与房地产学院全体学生

 

近日,随着时间渐渐入夏,气温不断升高,我院按照学校要求开展教育,禁止学生到公共水域游泳戏水的工作。

我校毗邻的龙子湖水域蓄水工作于近日完成,水域面积和深度进一步扩大。仅2014年7月25日-8月2日,龙子湖水域就出现三起游泳溺亡事故,与我校紧邻的高校也发生学生在龙子湖水域溺亡案例。

为保护我院学生生命财产安全,提升我院学生公民道德素质水平,引导我院学生树立安全意识、公众意识,遵守城市管理规定,我院订立如下规定:

 

一、严禁学生以任何理由、在任何时间到江、河、湖、塘等水域游泳、嬉水。

二、对于到江、河、湖、塘等水域游泳、嬉水的学生,其行为属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倡议者、组织者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请各位同学自重自爱,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杜绝戏水和私自游泳行为,互相监督,发现违禁行为,及时报告。

 

工程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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